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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津貼

種類

檢附証件

辦理時限

補助額度

結婚補助

  1. 結婚証書影本
  2. 戶籍謄本
  3. 生活津貼申請表
  4. 請領公教員工生活津貼清冊

事實發生後三個月逾期不予補發

二個月薪俸額

生育補助

  1. 出生証明書正本
  2. 戶籍謄本
  3. 生活津貼申請表
  4. 請領公教員工生活津貼清冊

一個月薪俸額

眷屬喪葬補助

  1. 死亡証明書
  2. 戶籍謄本
  3. 未重領切結書
  4. 生活津貼申請表
  5. 請領公教員工生活津貼清冊
  1. 父母、配偶死亡補助五個月薪俸額。
  2. 子女死亡補助三個月俸額。

子女教育教助

  1. 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
  2. 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清冊
  3. 該學期中學以上學生証,小學收費單據。
  4. 夜間部附無職業切結書

每年十月及三月底以前申請

以政府立案之學校為限